根据豫农银函[2007]4号文件,为了确保还款工作顺利进行,开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农行河南省分行机构业务处三方联系会议就有关当前国家助学贷款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1、 借款学生原则上要到农行代理助学贷款主办网点进行提前还款(主办网点信息附后)。
2、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还款,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河南省每一地区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地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设立了服务电话(具体人员及电话附后)。
3、 请各借款学生注意:为了不影响每年预结息和结息数据的正确性,农行于每年11、12两个月份不受理提前还款业务。
附件: 代理国家助学贷款主办网点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