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通知要求,本次贷款仅贷06-07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上年度已贷款且交学费、住宿费有余额的只能贷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输入工作要在7月份进行,因此,各院系要组织申请贷款且经院系初定的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第2页,贷款学费、住宿费计控制在5000元以内,贷款期限暂不填写。学生填写后原表由系(院)保存,已备7月份输入学生信息用。表格的第2页(见附件)由学生填写、打印、审核无误后,各系院务于6月29日前统一交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第3、4、5页由学生按内容要求利用假期办理相关手续粘贴在相应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