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实践能力加分操作依据一览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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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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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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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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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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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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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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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以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各种单学科及综合类比赛,如大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演讲比赛、挑战杯大赛等。(校级以上奖励的界定按照资助中心单项奖学金界定)
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面向社会的各类比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根据社会影响大小,对于获奖的学生可按市级或校级竞赛加分。但必须有证明材料,如组织比赛发布的材料、获奖证明等。
校级运动会和辩论赛加分按备注说明进行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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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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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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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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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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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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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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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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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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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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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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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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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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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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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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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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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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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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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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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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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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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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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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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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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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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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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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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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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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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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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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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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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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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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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级科技、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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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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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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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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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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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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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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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单项加分(见义勇为、抗洪抢险、拾金不昧、乐意助人等事迹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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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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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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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校级表彰加3分,校级通报表扬的加2分,系级通报表扬加1分。在国家、省级、市级主流媒体上报道表扬的按8、6、4分计分,不重复加分。(以正规文件和正规报刊刊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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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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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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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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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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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纸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文章、评论通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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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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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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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和一般CN期刊范围为计算机类专业期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才能计算分值。被EI、SCI、ISTP收录的,在原分值上加倍计算。
非专业类期是指涉及我校其他专业学科门类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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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CN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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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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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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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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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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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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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报、系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2、0.1分,以记者身份发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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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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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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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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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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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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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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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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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前3名。第2、3名分别取分值的50%、30%。取得专利申请号后在对应分值基础上减2分计算。若来年批复,则只计算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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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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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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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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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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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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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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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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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英语口语四、六级考试的,在此基础上加1、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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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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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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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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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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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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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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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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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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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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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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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信部组织的计算机类考试获取的IT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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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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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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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等对学生技能提升有用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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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三下乡”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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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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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分值加倍。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分值加倍。组织活动前要进行备案,否则不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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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校级竞赛、系级竞赛诠释为全校参与或全系参与的竞赛,系与系、年级之间的竞赛不予以奖励;
2、由软件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牵头组织的系院软件系统开发创新项目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加3分,项目组成员加1.5分,获得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加2分,成员加1分,获得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加1.5分,成员加0.5分,优秀奖项目主持加1分,其他加0.3分;
3、微软“创新杯”竞赛除得到相应奖励外,投入应用商店的作品按照附件2标准加相应的实践能力加分;
4、在校级辩论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按团队成员每人0.5、0.4、0.3加分;在系级辩论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按团队成员每人加0.3、0.2、0.1分;
5、校级运动会获奖加分原则为:第一名加1分,第二、三、四名加0.8分,第五、六、七、八名加0.6分;
6、对于同一系列不同规格的赛事或等级考试,如“挑战杯”、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等,若在本学年内连续晋级并取得较好成绩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加分,不得累加;
7、所有奖学金证书不在加分之列.
8、所有实践能力加分项时间节点:每一学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9、学校相关加分与学院不一致的,以学院认定为准;
10、 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实践加分不设上限。
附:附件一、学院认定的大赛名称及等级标准及微软应用商店作品上传的加分规定